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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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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2020年1月13日,我应聘入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恰逢春节,公司与我约定春节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安排延迟复工,而我一直未接到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我二倍工资赔偿,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年第4期54-54,共1页
关键词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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