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保部公示了督察组在重庆调查结果,其中指出第一轮督察整改存在薄弱环节,在第一轮督察反馈中指出,秀山县18家电解锰企业锰渣场均无防渗系统。重庆市整改方案要求秀山县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整改工作敷衍应对,历史渣场整治仅以简单表层覆盖代替防渗系统建设,部分在用渣场擅自改变建设规模,甚至偷排直排废水;使用145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孝溪锰渣场长期闲置,基本丧失使用功能。巴南区明知黄溪口污水泵站存在标高过低导致大量已收集污水又经泵站漏排入江情况,却任由其长期存在,使建设的污水管网成为“面子工程”。
出处
《中国锰业》
2020年第2期89-89,共1页
China Manganes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