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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自己脚底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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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做官自己脚底须正",这是清初刑部尚书王士禛在教子家训中提出的一条首要的做官准则。康熙三十六年(1697)七月,王士禛之子王启汸出任唐山令。王士禛唯恐儿子不能胜任,遂将自己的为官准则50条写成3009字家训,让儿子带在身上随时参详。其中首条开宗明义:"做官自己脚底须正,持门第不得。"很显然,这是提醒儿子要自强自立,既不要"拼爹""啃爹",更不要"坑爹"。
作者 于永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20年第9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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