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4月3日20时40分左右,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8m^2,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2019年4月4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泰兴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泰州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20年第19期8-9,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