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学者因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而以为儒家将义与利对立起来。事实上,历代儒家学者多以《易传》"利者义之和"解孔子所言义利关系,既讲义与利的不同,又更多地讲义与利的相互统一。汉唐儒家既讲"天道之利""君子利益万物"与义的统一,又认为"人世之利"以及为人所恶之利与义的对立。宋代朱熹既讲"义中自有利","惟合于义,则利自至",又强调应当"自义为之",不可"自利为之"。明清儒家依然以"利者义之和"解孔子的义利关系,并与朱熹的解读相通。这些观点对于今天理解儒家的义利之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25-132,共8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重点项目(19FZXA001)“朱熹《论语》学阐释:问题与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