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其中,"1"是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出处
《中国药店》
2020年第4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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