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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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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摘要]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举证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由此主张其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即构成现有技术抗辩。鉴于现有技术证据均早于专利申请日,为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规范诉讼秩序,避免对专利权人造成诉讼突袭并架空第一、二审诉讼程序,引导当事人在第一、二审程序中充分抗辩、解决纠纷,对于被诉侵权人在再审审查程序中首次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理由和证据,不应予以审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0年第5期37-42,共6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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