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正式商业化运作10余年时间,市场日渐成熟,但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第二支柱的发展仍存在差距。企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机制,是为了弥补年金基金运营期间发生的投资亏损。我国对金融行业部分类似的风险准备金机制相继出台了准予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但对于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尚未明确。为促进我国年金行业的发展,应对我国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建议国家出台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让企业年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
出处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第11期169-170,共2页
China Circul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