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部红色文化经典作品往往是基于更加原始的原创文学作品加工改编而来,这就产生了著作权究竟归谁的问题。人们对法律将红色经典"化公为私"是否有利于我国红色文化作品的保护有很大的争论;改革开放前,作家和艺术家都属于国家干部,领取国家工资,这就产生了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团体所有的问题[1];红色文化作品不同于普通的文字作品,红色文化经典作品不但具有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更具有政治功能,是具有红色历史性质的国有无形资产,保护的期限问题该如何去界定。本文将对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出处
《河南科技》
2020年第6期87-89,共3页
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