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声乐与器乐是音乐的两大组成部分,前者以人的发声器官为基础,后者则以乐器为基础,在艺术表现、审美效果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声乐与器乐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正如发声器官与乐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某种角度讲,发声器官也可以视作乐器,如共鸣腔接近于双簧管中的管,而声带则是双簧管中的簧。现代生理解剖学的发展为我们进一步了解发声器官的结构以及各个器官的功能提供了条件。从发声系统运作的情况来看,发生器官可以分为四大类,包括呼吸器官、振动器官、吐字器官以及共鸣器官,每类器官又可以分为多个具体的器官,如口腔、喉腔、咽腔等。这些器官构造独特,在声乐发声中均有着相应的功能,准确把握发声器官的构造与功能,是提高声乐发声效果的前提条件与客观需要。
出处
《当代音乐》
2020年第6期159-160,共2页
Modern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