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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稽查执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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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4月,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会同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成功破获了“4·10”非法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糖浆)系列案。涉案嫌疑人徐某丽分别通过给予陈某(涉案医药公司负责人)每支1元、涉案诊所(卫生站)有关人员每支5元的好处费,让广东多地诊所(卫生站)向涉案企业购进涉案药品,再由涉案诊所(卫生站)的医生伪造用药处方,造成涉案药品己被患者使用的假象。实则这些涉案药品由徐某丽团伙全部回收,运往或寄往江西南昌的下家,最终落入贩卖和吸食精神药品的末端,从而实现层层非法获利。
作者 项钰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8期72-73,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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