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禁止“不当联结”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单位是失信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等列入失信名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提出的最新要求。“明面”上明确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其实质是禁止“不当联结”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积极的法治意义。
作者 盛小伟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8期78-78,共1页 MARKET REGUL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