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要求,我国开展了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在改革的28项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伴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的持续深入,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第三年。在三年的实践中,云南电力市场以市场信用评价为核心,在全国率先递延构建了"信用评价机制+信用保证机制+负面行为观察机制"的整体评价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交互不断加强,并在信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创电力市场负面行为清单.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20年第10期57-59,共3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