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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亲送”受刑罚:走出民间送养的法律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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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0月30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将孩子送养他人的父亲占某与居间介绍人李某、陈某系共同犯罪,均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占某系主犯,李某、陈某协助占某送养其亲生儿子,系从犯。现实生活中,民间送养行为存在已久,送养父母本意大多是希望让孩子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这些行为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作者 易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11期8-10,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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