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化发展是工业化规模经济的要求和产物,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由附带共生发展成为城市化建设的应有内涵,对于政府治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是一种考验。通过对公共产品及其供给主体的一般性实践总结,认为政府是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天然主体”;考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体系的历史性选择及其发展趋势;分析了新时代城市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路径的基本前提、“必修课程”、政策导向与开放性架构设计;提出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服务型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城市建设标准内生化、协同推进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集成化治理水平、完善大城市集群的公共产品协同供给机制、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创新性应用模式等建议。
出处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6-15,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