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电影局联合下发《公告》为电影行业提供税费支持政策并暂免征收电影专项资金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20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自2020年1月1曰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给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出处 《电影》 2020年第5期8-8,共1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7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