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介于一般企业和公益组织之间的特殊类型的企业组织,社会企业高度关注社会目标、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营利性,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现象.中国传统"义利观"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既要遵循儒家经济伦理第一定理的"以义制利"的底线伦理原则,又要通过实践儒家经济伦理来实现"义以生利",从而实现社会目标和商业可持续的有机平衡.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S01期77-79,共3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路径与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8JZD02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