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乡村文化秩序的裂变角度来看,传统乡村的文化传承者的存在是基于传统乡村社会人才双向循环流动机制以及乡村社会稳固的团体关系。现代社会城镇化进程带来乡村生活空间及维持秩序发生变化甚至解体,乡村文化精英或技术精英所赖以生存的"旧"团体关系瓦解,部分民间精英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方式纳入新构建的体系里。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工作完成了技术层面的构建,在文化认同、价值认定上并没有形成有固定内核的群体组织。对此,应从乡村文化角度出发,自下而上看待认定程序,完善"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2期139-143,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策略研究”(2018C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