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随着案例指导制度成为审判活动中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机制和手段,案例制度所依托的类比推理方法与民法法系国家惯有的演绎推理方法之间存在内在冲突,如何弥合这种冲突不仅被实务界所关注,更是法学界必须回应的重要理论问题。研究发现,作为民法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在法律实践中仍然强调适用判例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其根源在于成文法和演绎推理的有限性对类比推理提出了需求。其中,演绎推理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分析框架,类比推理则构成了对这一论证的补充和保障。在具体的运行中,判例分别在演绎推理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两个环节中存在着适用空间("二重需求")。本文通过对司法判例在成文法国家的适用空间的分析,以期为我国发展案例指导制度提供方法论上的比较参照。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214-223,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