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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对药品及化学试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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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及化学试剂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确需使用商品名时,例如新药的临床试验研究,应在其通用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商品名及生产厂家。以药材研究为主题的论文,应注明药材的拉丁学名、鉴定人姓名及其工作单位。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精密度或误差范围,无须描述工作原理。
出处 《中国医师杂志》 CAS 2020年第5期758-758,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Phys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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