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司法建议的内容与审判过程的关联度,将司法建议分为直接关联型和间接关联型。实践中直接关联型司法建议难觅踪迹,间接关联型司法建议实施效果不佳。针对这些现象以及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两种类型司法建议的法律效力,其次要建立激励机制、质量机制、配合机制、分类机制、公开机制等因应之策,以期对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作用的发挥和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8-134,共7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行政程序瑕疵的类型化及其司法审查研究”(18CFX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