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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三振出局”法律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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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棒球比赛中,选手三振失误,就要出局,被叫做"三振出局"。因为"三振出局"术语非常形象,很具有动态画面感,所以,1993年华盛顿州在制定刑事法规、1994年联邦政府在制定暴力犯罪控制及执法法案(the Violent Crime Control and Law Enforcement Act of 1994)过程中,就都将相关法案称为"三振出局"法案,俗称"三振法案"。该法案的内容简要来说就是:如果被告人曾经两次被判决认定犯重罪,则该被告人在第三次犯重罪时,应当判处无期徒刑。这里需要解释一下,联邦法典对重罪的定义是:某一罪行,其法定刑下限至少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即为重罪。
作者 朱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世界警察》 2020年第6期75-79,共5页 Modern World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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