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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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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习惯于将“世界”区分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或者“实在世界”与“言辞世界”;抑或将世界区分为不同的领域,如自然领域与人为领域、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知识领域与道德领域、描述领域与规范领域,而不同的领域似乎又服从不同的法则,或者不同的必然性,以至于我们仿佛生活在层叠交叉的不同“世界”之中。
作者 刘松青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5期42-43,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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