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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习惯法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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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惯法生成及变迁的一般历史恩格斯大体认同摩尔根的观点,认为人类婚姻家庭关系依次经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家庭四种主要类型,但又对之作了若干修正。习惯法上的婚姻家庭关系应以群婚制而不是杂交制为出发点。摩尔根认为由此依次产生出:排除不同辈分之间性关系的、按照辈数来划分的血缘家庭,在前者基础上排除兄弟与姐妹之间性关系的普那路亚家庭,在前者基础上排斥他人的不定期的对偶家庭,严格的一夫一妻家庭。
作者 李可
机构地区 新疆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5期111-112,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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