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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资产重组增值税缴纳事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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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和2013年,国家关于企业资产重组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颁布,明确资产、债权、负债、劳动力作为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的构成四要素且四要素之间需要是相关联。伴随燃气企业自身市场的需要和企业经营管理集中化、规模化和品牌化的需求,燃气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扩展市场,在进行资产重组过程中,结合燃气企业资产、业务事项,从多角度分析资产定价、债权债务关系等因素和风险界定,对燃气企业是否缴纳增值税和相关资产负债权属进行讨论,以利于企业资产重组和整体税赋优惠。
作者 徐露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第22期105-106,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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