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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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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会计师》 2020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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