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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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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价值观应从小培养,其中学校教育对价值观的形成尤为重要,如何将学生培养成拥有正确价值观的公民,应是学校教育不断探索的课题。在“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课程基础上构建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新形势下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形成学生健康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教师应充分挖掘课程内涵,并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融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理念。
作者 刘新国
出处 《山东教育》 2020年第18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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