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大数据技术深度契入城市社会治理,也形成了全新的城市社会治理局面。基于治理结构及主体的历史演变分析可知,结构变迁和主体强化已成为大数据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的典型特征,而主体强化也正是引发治理结构和治理工作变革的重要原因。为此,理应将构建合作型治理主体结构和强化治理主体协同作为改进大数据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思路和方案,这对继续优化城市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2020年第4期114-120,共7页
E-Government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农村社区化和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号:15ZD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