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政策应当取得法律的授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一经实施势必影响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拟定的行政管理措施需要于法有据。制定程序合法正当是保障内容合法的基础,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可保障权利与权力的博弈平衡,有效制约公权力,维护公众利益。通过合法性审核,确保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合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存在的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
石东洋
李龙军
SHI Dongyang;LI Longjun
出处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第1期31-35,22,共6页
Journal of Deho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