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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 既要于法有据又要与民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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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文件的出台向困扰广大居民群众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宣战”,对于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 张雷
出处 《社区》 2020年第13期23-24,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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