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和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共三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64-66号)。这是继201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后,再次集中发布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指导性案例,现就案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和指导意义进行解读。
作者
聂建华
贝金欣
Nie Jianhua;Bei Jinxin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8期55-64,共10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