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疫情期间,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主要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政府必须在限定的职责内行使限定的权力.公民行使权利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其表现形式多样,其本质是利益的冲突和价值的冲突,其原因是权利之间存在天然冲突、权利之间界限不清、权利顺位不够明确.保护公民权利须正确掌握利益冲突的协调原则,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最高原则,明确权利和利益的顺位,通过对个案法益衡量而实现实质正义,适用比例原则限制公民权利.
作者
杨立新
李怡雯
Yang Lixin;Li Yiwen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5期5-11,共7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新冠肺炎防控中的若干民法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