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薛某到某纺织公司求职,2019年3月4日从该公司领取报到通知书,通知书规定培训时间为一周。薛某自2019年3月5日起到该公司报到并接受培训,2019年3月7日17时30分许培训结束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薛某生前未与纺织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薛某家属与纺织公司就薛某生前是否与纺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薛某丈夫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薛某生前与纺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0年第5期39-40,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