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哪一种“法律与文学”如果从“文学中的法律”这个路径进入法律与文学的讨论,那么文学文本仅仅是一大堆经验材料,需要有法律理论来分析和组织。在这个意义上,文学文本的“文学性”并不重要,它和历史档案中记载的故事、司法案卷中记载的故事、人类学或社会学田野调查中记录的故事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苏力可以用同样的理解来分析《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也可以用同样的理论分析他在乡村司法调查中遇到的案件故事。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7期117-118,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