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理性”,在近代以来中国文化语境中,其一般意义是,人类的思想能力及思维方式。在中国古代,“理”与“性”作为确定的单音字却是各自独立使用的,在文字与语义学的意义上,其能指与所指,与作为整体概念的“理性”语用差异甚大,且由此生成几乎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及认知成果。从阐释学的意义讲,阐释的起点与目的,阐释的展开与落点,阐释的根据与范式,阐释的标准及可公度,均取决于理与性的不同蕴含与规制。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1期14-15,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