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守法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高级目标”守法不只是一个法律事实、一种结果,它也是一种社会行动的逻辑,具有观念和意识层面的维度,并且还包括行为选择与日常实践的维度。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从静态的法律规则到动态的行为方式(规则—守法),并不是一个自动生成的结果,其中可能经历法律规则被传播、选择、习得、认可、内化、行动的过程。就此而言,它和执法、司法的过程有着诸多相似之处。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1期115-116,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