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现有材料,培根《新工具》文本在中国的传播始于传教士慕维廉(William Muirhead)及其中国合作者沈毓桂的工作,具体包括连载于1876-1877年《益智新录》的《格致新理》、分别连载于1877年《格致汇编》和1878年《万国公报》的《格致新法》、1888年出版并于1897年重印的《格致新机》。“理”、“法”、“机”三种形态的前后交替并不仅仅是名称上的改变,借此可以看到译者与读者对《新工具》形象共同的影响。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4期152-152,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