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视频购物并非新生事物,但无论是电视媒介中的购物节目或频道,还是电商平台曾普遍尝试的商品导购视频,都是将商品本身作为展演与传播的核心,作为商品介绍者的主播并未被凸显。而在移动视频传播环境中,主播可以通过短视频和直播这两种各具优势的视听媒介,塑造具有信任价值的个人形象,再将传播效果转化为商业效益。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6期56-57,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商业模式创新视角下平台型媒体的建构路径研究”(批准号:18YJC860014)
北京邮电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近教师项目“短视频社交平台的赋能作用研究”(编号:2020RC2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