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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倒身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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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你好!我单位员工王某下班回宿舍途中,行至宿舍大门台阶处时,不慎摔倒,伤及头部致其当场死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作者 施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护》 2020年第6期90-91,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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