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新文学史上,地方性书写不仅历史悠久、成绩显著,而且也备受文学研究者们的赞誉——似乎一个作家越是表现了独特的地域风情,那么他的创作也就越发地具有了文化根基。然而风潮所及必有暗流,当一些作家以文学的名义占山为王之际,却经常会在无意间画地为牢,陷入到了一种老调重谈的创作困局。这当然是由于作家们对地方性书写的过度迷信所致。诚如弋舟所言,当“我们将这场灵魂跋涉的起点预设成了文学全部的要义”时,也就意味着“将牢笼懒情视为了殿堂”。那么,地方性书写的限度究竟在哪里?而我们又该如何打破旧规另辟新途?
出处
《长江文艺》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46-149,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