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社会治理共同体突出“人人”,既强调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治理主体,均有参与的责任与义务,又强调人人共享社会治理成果的价值理念,是刚性管理与柔性治理相统一的有机联合体。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规律深化与拓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重点从群众下单出题与党委政府接单办理、打破“体制内外”利益壁垒、营造良好治理软环境等方面着手,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2020年第3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