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航行海船和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先后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3月实施,这标志着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在中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管理理念的船舶进出港监管新模式正式建立。这项举措便利了进出港船舶,有效降低船舶运营成本,提高航运生产效率。从具体实施情况看,相当一部分船员和航运企业的相关操作人员对相关实施细则、操作要求、信息准确程度和处罚裁量等事项产生过疑惑,甚至部分问题连海事部门也难以给出明确解答,往往通过折中或变通的方法予以解决。
出处
《航海技术》
2020年第3期67-69,共3页
Marine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