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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领域高风险垫资业务的审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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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国有企业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融资性贸易,是指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随着监管的逐步加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停止和退出融资性贸易业务,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领域的国有企业为虚增收入,利用自身资金或资金成本优势,存在以设备加工安装为名,实为出借资金的高风险垫资业务。
作者 阮方 张晋峰
出处 《中国审计》 2020年第8期69-70,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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