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伊始,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所采取的推迟复工、加大交通管制力度等措施,在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阶段性负面冲击的同时,也对大量经济合同的有效执行造成了一定影响。近日,多个中国贸促会地方贸促机构发布公告称,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当地贸促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该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出处
《船舶经济贸易》
2020年第3期17-21,共5页
Ship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