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在教学领域中应积极强调艺术的实践性。新的音乐课程总目标要求“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就明确了其主要任务是让学生在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鉴赏和创造能力,故而“音乐创作”教学是培养学生创造力、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在中小学的音乐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出处
《北方音乐》
2020年第11期170-171,共2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