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民事虚假诉讼案件高发,既侵犯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诚信和司法权威。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可知,虚假诉讼既包含双方恶意串通的类型,也包括单方实施的类型。检察机关在惩治虚假诉讼行为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须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破解虚假诉讼相关事实查证难的问题,用足用好法定监督手段,打牢监督基础。另一方面须加强与相关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惩治合力。
作者
李卫东
张传广
Li Weidong;Zhang Chuanguang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0期32-36,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