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振兴对农村生态环境中的水源清洁、土壤保护和生物卫生的治理都提出了客观要求。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受到多方面影响和束缚,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具有典型性。基于公共治理理论模型,从治理的主体、客体、目标、手段四个层面探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与路径选择。政府、市场和社会均应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充分认识和运用大数据对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治理,制定明确而具体的目标,综合运用法律、技术、文化教育等手段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
作者
李红星
王丽芳
LI Hongxing;WANG Lifang
出处
《金融理论与教学》
2020年第3期71-76,共6页
Finance Theory and Teach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促进东北振兴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研究”(17BZZ052)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黑龙江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路径研究”(YJSCX2019-574HSD)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