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数字化对现有国际税制造成的冲击史无前例。利益博弈之下,国际共识的推进举步维艰,多国开始推行数字服务税单边临时措施以规制互联网企业。在欧盟提案的倡导下,法国对相关领域的税制建立提出了初步设想。然而,目前法国版本的数字服务税法案存在征收效率欠佳、可能触犯欧盟的国家援助规则、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框架不兼容等争议。分析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的要点、实践探索及存在的争议,梳理法国法院在法国谷歌案中的判决思路,不仅有助于未来中国政府制定数字服务税收政策,而且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应对数字服务税征收潮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第2期23-29,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