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言如果说之前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通知、备忘录中的涉医条款基本上都属于"治标"范畴的话,那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所确立的诸多制度堪称"治本"之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医疗促进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以称之为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根本大法"。该法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到医疗药品供应保障、民众健康促进,再到医疗资金保障、医疗监督管理等,均作出规定。
出处
《检察风云》
2020年第12期10-12,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