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一分殊”这一命题体现出朱熹对同一与差异之辩证关系的思考。从“理一”来看,朱熹反对空谈“理一”,而注重辨析“分殊”。因为空谈“理一”会局限于抽象的同一性,这并非天理的真实内涵。天理之中固有地包含着差异性,这个差异性从表面上看是“理一”与“万理”“万物”之“分殊”,从本体论看则是“太极之理”与“阴阳之理”的“分殊”,即“理”自身就具有内在的差异性。有差异的万事万物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性的秩序结构,这一整体性的秩序结构与它内部具有差异性的事物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相互界定的关系。同一性在天理作为整体大化流行的统一体层面上,才脱离了自身在开端处的抽象性,最终成为了活生生的、具有实在性的实存。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7-56,共10页
Philosophical Trends